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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普迈公司关于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提示
    更新时间:2015-08-13 16:23:17    录入:GLZX    点击:2203次

    各位员工: 

        1.省住建厅陕建人发〔2015〕14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《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》的通知,对技术员、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评审条件作了明确规定。该文件刊登在公司网“建管部门”栏。从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工作,持证很重要。专业技术职称证是基本证件,可以简接表明员工的技术经验层级。希望各位员工平时积极创造条件,如学历、工作业绩、年限、外语水平考试、计算机模块考试、必要的继续教育、专业论文等平时就应准备,条件具备时就要抓紧申报。

        2. 省住建厅“关于2015年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”近日分别已传至“普迈员工群”及普迈公司网“建管部门”栏中。2015年6月--11月培训,近日培训报名正在进行中,联系电话:029-68753689  ,联系人:  蒲中岳 15991805777 ,杨越峰 13700280323;地点:长乐中路与公园北路十字西南角西安沣华国际酒店905室。有意参加者请及时下载文件,填培训报名表,准备两寸免冠近照3张,身份证复印件1张。培训合格者由住建厅颁发“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”,作为评审职称的条件之一。公司不统一组织,由员工自行参加。一年仅一次培训机会,评审职称一般要求提供当年或前一年的继续教育证明,请大家自己把握。

        3.我公司员工职称评审工作目前有三个渠道:

        1)通过省监理协会向省住建厅申报评审,每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上报评审材料;

        2)员工直接通过省、市人才交流中心(南二环老三届大厦四层)申报职称评审材料;

        3)员工通过西安市建筑业协会(碑林区安东街110号)职称办公室申报评审。

        4.公司负责向员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,为已填表参加职称评审的员工填写工作单位考核意见及推荐意见,办理公示及出具公示证明,及职称申报工作的相关服务。公司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,总工主管此项工作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8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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